方驻工地代表乙方任命驻工地负责人,按以下要求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10.1 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乙方代表签字后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在回执行上签署姓名及收到时间后生效。10.2 乙方代表按甲方代表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和依据合同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施工。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护人员生命和工程、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在采取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代表送交报告。责任在甲方,由甲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追加合同价款,相应顺延工期;责任在乙方,由乙方承担费用。10.3 乙方代表易人,乙方应于易人前____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履行合同文件约定的前任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一条 甲方工作11.1 甲方应在开工前____天,向乙方提供经物业管理部门认可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___份,并向乙方进行现场交底。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影响施工的障碍物。对只能部分腾空的房屋中所滞留的家具、陈设等应采取保护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11.2 做好施工中因临时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产生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11.3 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11.4 不拆动室内承重结构,如需拆改原建筑的非承重结构或设备管线,负责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应的审批手续;11.5 施工期间甲方仍需部分使用该居室的,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卫及消防等项工作;11.6 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工程竣工验收。第十二条 乙方工作12.1 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操作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12.2 严格执行本市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12.3 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和陈设,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