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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资源部&能源局-中国地热能发展报告2018-2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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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档介绍
府管理体制机制。例如美国的《1967 年加州地热法案》《1970 年联邦地热蒸汽法案》明确了地热能法律属性及其所有权问题;冰岛Р政府制定《地下资源研究和利用法》《自然资源保护法》和《能源法》等一系列法律,理顺了地热能开发利用管理体制机制,较好地保障了地热能产业发展。Р政策激励,推进地热能规模化开发利用。发达国家地热能产业发Р展具有鲜明的政府引导与政策引领特征。冰岛、美国、日本、德国等国均出台包括税收抵免在内的税收优惠政策,对地热能开发利用项目给予一定比例的财政补贴。美国《地热能源研究、开发与示范法》等Р法律规定,对符合当地利用条件的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提供贷款担保。扶持政策对地热能产业的有序、健康、快速发展起到显著的推进作用,如美国地热能发电装机容量多年位居世界第一,冰岛利用地热能供暖占全国供暖建筑面积的 90以上。Р科技创新,推动地热能高效勘探开发利用。世界地热能发展典型Р国家均重视科技创新,通过加大科研经费投入、设立重大科技研发计划、组织联合研发团队等方式,持续推动地热能勘探开发利用颠覆性技术攻关,助力地热能产业提质增效。2013 年欧盟推出“地平线 2020Р(horizon2020)”计划,投入 8360 万欧元资助 11 项地热能研究项目,推动地热能增强型地热系统等前沿科技和关键技术攻关。2015 年,美国政府提供 1.4 E 项目,在水热型地热能勘探开发利用技术、增强型地热系统等方面开展了一系列攻关,有力促进了地热能勘探开发利用技术进步和产业发展。Р国际合作,助力发展中国家地热能较快发展。发展中国家也高度Р重视地热能产业发展,通过吸引国外资金和先进技术开发利用本国地热能。如肯尼亚奥卡利亚(Olkaria)地热田,通过广泛吸引包括中国、冰岛在内的国际合作和技术援助,实现对埋深为 2200 米的 330℃水热型地热能的开发利用,为肯尼亚地热能发展打下了良好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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