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以省级中心为主,与部卫星应用技术支撑单位开通自然资源卫星影像云服务平台和海洋卫星数据节点事宜。支持省级中心稳定运行,为开展卫星数据需求统筹与分发、产品生产和应用推广等主体业务提供政策和经费保障。各省级中心负责落实人员、资金、场地和机房、办公场地、运行机制等基本软硬件支撑保障条件建设。面向自然资源主责主业应用需求,统筹遥感产品生产服务,建立应用支撑保障机制,着力打通市、县(乡)卫星应用节点,打造权威省级中心。加强遥感应用技术推广普及,提高各级自然资源管理人员对卫星遥感技术的认识、理解和应用水平。部卫星应用技术支撑单位负责提供全面技术支撑,面向省级应用和多级管理建设共享和应用服务平台,建立数据产品共享标准和部省数据联盟,推动各省级中心间共享。组织开展部、省卫星遥感协同应用,共同推进自然资源卫星遥感应用体系建设,协同开展遥感应用,实现部省两级双向互动。部科技发展司具体负责推进自然资源卫星应用技术体系建设,会同有关司局加快建设国产业务卫星工程,加强卫星应用技术攻关,组织制定卫星应用技术标准。协调部卫星应用技术支撑单位积极拓展服务内容,提升服务水平,通过抽查和评估等方式督促省级中心建设任务落实。附件1自然资源XX省卫星应用技术中心建设方案编制参考提纲一、依托单位情况(包括单位名称、行政隶属等基本情况)二、需求及必要性分析三、已具备的建设条件(包括现有业务基础、国产卫星应用基础、软硬件环境和技术保障条件、人才技术队伍情况、所取得的成绩等)四、管理和运行设想(包括中心拟定名称、中心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建立情况、有关管理规章制度的建立情况等)五、主要工作规划、预期目标(包括对今后工作开展的设想、预期实现的建设目标等)六、开放交流与对外服务方案七、相关保障条件(包括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向依托单位提供的经费、政策支持等)八、主管部门审核意见(省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中心建设方案的审查把关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