漠区、高寒区、地方病多发区、地质灾害易发区、自然生态保护区以及大中型水库库区缺乏生产生活资料,有搬迁意愿的贫困户。Р 2.建房标准:按照人均建筑面积不超过25平方米标准,建造50平米、75平米、100平米、125平米4种户型住房,建房资金主要由政府解决,实施“交钥匙工程”。贫困户人均自筹资金2500元,户均最高不超过10000元。建新房必须拆旧房,如期拆旧房的按人均2500元标准进行奖补,每户最高奖励10000元。Р 四、危房改造政策Р 1.对居住在危房中的贫困户优先安排危房改造。Р 2.C级危房改造,五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不超过6000元,困难户不超过4000元,一般困难户不超过3000元。Р 3.D级危房改造,五保户、特困户每户补助不超过30000元,困难户不超过10000元,一般困难户不超过8000元。Р 五、就业创业扶贫政策Р 1.贫困户参加就业技能培训,初次技能鉴定就能取得证书的,可申请领取一次性职业技能鉴定补贴。Р 2.贫困户XX年1月1日后开办农家乐,带动就业3人、正常经营半年以上的,每户可享受1万元的一次性创业补贴。对吸纳贫困人口就业半年以上的农家乐经营户,按每吸纳一人给予XX元的补贴,最高补贴XX0元。Р 3.贫困家庭的大学生自毕业学年起3年内创办小微型企业或从事个体经营,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带动就业3人以上,可享受5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Р 六、贫困家庭留守老人、妇女、儿童关爱扶持政策Р 1.贫困留守学生在读高中的,每人可申请1000元“希望之星”助学金。Р 2.考上大学的特困新生,每人可申请3000元“圆梦行动”助学金。Р 七、金融扶贫政策Р 贫困户发展产业,可申请“10万元以内、三年期限、无担保、免抵押、全贴息”小额扶贫信贷。具体放贷金额,以贫困户贷款项目生产周期和贷款对象综合还款能力等因素确定。Р 八、产业奖补政策Р 由各县市区已制定的自行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