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指挥部召集有关成员到位,研究部署抢险救灾工作,按指令做好抢险救灾应急工作。Р 第一款根据指挥部统一指令,组织部分居民做好转移准备,对相关区域人员进行疏散,组织有关抢险队集结,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Р 第二款指挥部及时向相关社区居委会、驻辖区单位发出蓝色警报,社区居委会接令后向居民发出蓝色警报,做好有关居民转移工作;有关驻辖区单位组织救灾减灾应急分队集结,随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Р 第三款有关部门要及时通报有可能发生灾情时间、地点、范围等情况,迅速向区救灾减灾指挥部报告。Р 第二十条人员就位:按照指挥部的指示,迅速组织相关救援队待命,随时做好实施紧急救援工作。Р 第二十一条人员疏导:接到蓝色预警信号后,各社区居委会按照第十一条第一款划分的区域,根据指令随时做好对居民的转移。Р 第六章后勤保障Р 第二十二条指挥部统一负责救灾减灾工作中的各项后勤保障。Р 第一款在辖区内设置室外避难场所。Р 第二款在各社区居委会改造建立“一井一道”(饮水井和排污道)。Р 第三款各避难场所配备相应的救生帐篷、折叠床、被褥等生活必需品和食品、饮用水等生活用品。Р 第四款根据安置人员情况,现场临时搭建移动厕所供居民使用。Р 第五款为避难场所配备必要的急救药品、安全绳、应急灯、灭火器,为各社区居委会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箱和救助器材箱。Р 第六款在各社区居委会设立防灾减灾宣传栏、宣传橱窗、警示和逃生导向标志牌;绘制社区救灾减灾地形图,标明指挥部、救护站、避难场所、临时疏散点的准确位置。Р 第七款根据灾情程度,向上级民政部门申请调拨生活必需品和各类救灾保障物资。Р 第七章附则Р 第二十三条如发生灾情,指挥部将根据灾情发布红色警报、黄色警报或蓝色警报,按相应预案进行工作;如灾情未发生,指挥部将及时发布警报解除信号。Р 第二十四条本预案的解释权归区社区减灾平安行活动领导小组。Р 第二十五条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