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Р 六、地震灾害事件等级Р 地震灾害事件,按严重程度分为4级:Р一般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的5.0~6.0级地震,可初判为一般地震灾害。Р较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20人以上、5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的6.0~6.5级地震,可初判为较大地震灾害。Р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50人以上、300人以下死亡,或造成一定经济损失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的6.5~7.0级地震,可初判为重大地震灾害。Р特别重大地震灾害,是指造成300人以上死亡,或直接经济损失占全省上年国民生产总值1%以上的地震;发生在人口较密集地区的7.0级以上地震,可初判为特别重大地震灾害。Р七、现场应急救援协调机制Р在地震灾害现场,建立统一领导、地震现场指挥部综合协调、各部门参与的应急救援协调机制。主要内容如下:Р(1)沟通汇集并及时上报信息,包括地震破坏、人员伤亡和被压埋的情况、灾民自救互救成果、救援行动进展情况。Р(2)划分救援区域,分配搜索营救与医疗救护任务;组织接待境外救援队、分配搜索营救任务并协助工作;协调各级各类救援队伍的行动。Р(3)组织查明次生灾害危害或威胁;组织采取防御措施,必要时疏散居民;组织力量消除次生灾害后果。Р(4)估计救灾需求的构成与数量规模,组织援助物资的接收与分配。Р(5)配合市地震局进行灾害损失评估工作。Р八、宣传、培训Р1、公众宣传教育Р建立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的协调机制,加强防震减灾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全民防震减灾意识。按照“主动、谨慎、科学、有效”的原则,做好地震应急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增强社会民众地震应急知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Р2、培训Р要统筹安排对干部和职工的防震减灾、地震应急知识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应对地震突发事件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