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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行乡镇纪检监察办案协作区制度存在的问题和对策

上传者:似水流年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8KB

文档介绍
调的有关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干事人员名单,明确其被抽调时间,明确其在办案组的职务和必须遵守的纪律,要求其所在镇党委做好被抽调人员工作衔接,被抽调人员必须按时报到参加协作区办案,办案期间,在需回避或有病和红白事以及有特别重要的乡镇工作要亲自参加不得不离开时,被抽调人员必须履行请假手续,方可离开办案组,其余情况下均不得自行离去,有关乡镇也不能随便将人叫回,确保被抽调人员安心工作,尽量减少案件查处与所在乡镇中心工作互相冲突,以保证协作区办案工作的正常持续进展。Р 三要对案件主办人的确定坚持做到实事求是,把握好两个原则。一是坚持以案发地乡镇纪委书记为案件主办人,避免难以确定,推诿扯皮。二是以被抽调人员中特别擅长办案工作的人员为案件主办人,确定乡镇纪检干事为案件主办人时,县纪委要求其要打消顾虑,大胆放手领导办案工作,其余人员在办案期间必须服从其领导和安排,被抽调乡镇纪委书记要取消官本位意识,放下官架子,自觉接受领导,一切为办案工作服务。Р 四要科学指导与协调。县纪委担任各个乡镇协作区办案工作指导组组长的干部必须正确定位,准确站位,执行到位,做到领导不亲领,指导不包办,协调不代替,参与不主查,坚决从以往直接领导参与乡镇协作区办案初核、调查任务的事务中解脱出来,一方面做好委局分内工作,一方面加强对乡镇办案协作区办案工作指导与协调,真正帮助乡镇办案协作区解决办案工作中存在的特别重大或较为复杂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办案工作顺利进行。县纪委指导人员一般不直接参与乡镇调查,除非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县纪委领导准许后方可参与其办案。遇到需与案发地党委、各乡镇之间、县乡之间协调解决的职责范围内的事情,必须想尽办法,尽力尽责去解决,自己拿不准的由县纪委领导共同研究解决。只有科学地加强指导与协调,才能不断提高乡镇协作区办案工作的水平和质量,推动各个乡镇办案工作深入开展,进一步促进基层农村反腐倡廉建设迈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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