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工作实际情况,制定示范创建实施方案和评价标准,细化职责分工,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正式启动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Р 示范创建阶段。根据法治政府建设新要求,精心组织实施,不断调整和改进具体工作措施,及时收集整理工作档案,及时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深入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为“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的发展提供最优质的政务服务环境和投资环境。Р 验收总结阶段。对照评价标准,梳理总结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工作的进度和成果,做好验收评定准备工作,根据验收结果改进和完善法治政府建设工作。Р 五、工作要求Р 1.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建设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举措,广大干部职工要以积极的姿态、务实的作风、创新的思维,投入到创建活动中来,克服形式主义,坚决防止走过场,做到统筹安排,整体推进,努力通过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单位验收评定。Р 2.明确分工,狠抓落实。责任站队室要负总责,抓任务、抓落实,切实做好协调和推进工作,其他站队室要各负其责,通力合作,共同抓好创建工作的督促,检查和落实工作,为推进创建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各站队室对涉及的具体任务要统筹谋划、周密部署,按照任务分工和完成期限,定人员、定任务、定时间、定要求,扎扎实实推进工作。Р 3.加强督查,务求实效。各站队室要狠抓落实,不得应付了事、不得耽搁拖延,确保任务按时按质完成。各站队室负责人要亲自督查督办,杜绝出现工作落实不力、不按要求推进工作、未按时限完成任务等情况。要建立任务台账,明确时间进度和可检验的成果形式,每季度报送工作进展情况。Р 4.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以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为主题,积极搭建宣传平台,充分利用XX县人民政府网、局机关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媒体,大力宣传法治政府示范创建过程中的好经验、好做法,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