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应急行动组,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Р 应急结束Р 按照“谁启动、谁结束”的原则,由现场指挥机构和卫生局确认突发公共事件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区应急办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终止实施总体应急预案,撤销现场应急指挥机构。Р 五、后期处置Р 善后处置Р 区卫生局、事发单位会同区有关部门按照区政府应急预案规定和要求,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和现场清理与处理,灾后重建等事项,尽快消除后果和影响,保证事发单位尽快恢复正常工作秩序。Р 调查和总结Р 区卫生局组成调查组,及时组织对突发安全生产事件进行调查;对重大、特大安全生产事件,请求区政府派出调查组。事故调查须严格遵守国务院和省、市、区政府的有关规定,调查组应当及时、准确地查清事件性质,查明事件发生的原因和责任,查实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情况,总结应急处置工作,分析经验教训,提出防范、改进措施和修订预案的建议。属于责任事件的,应当对负有责任的单位和个人提出处理意见;涉嫌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调查报告报送区政府。Р 六、组织纪律Р 全区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完善相关应急预案,加强实战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紧急重大突发事故,能快速反应,妥善处置。Р 在处置紧急重、特大事故过程中,要讲究工作策略,注意工作方法,依法、及时、妥善、果断处置,防止因处置不当而激化矛盾、扩大事态。Р 事件发生时,各单位主要负责人要赶赴现场,靠前指挥,主要负责人外出的,由单位主持工作的其他负责人负责处理并报告区卫生局。Р 对在应急处置重、特大事故中,不履行职责、违反工作纪律和因工作不力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相关责任人责任。Р 七、附则Р 本预案由区卫生局组织制订,并将根据实施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更新、修订和补充。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xx卫生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