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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局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总结

上传者:非学无以广才 |  格式:docx  |  页数:13 |  大小:30KB

文档介绍
作方案的通知》(惠市环办[XX]20号)文精神,为切实加强汛期水环境安全管理,做好防范和应对汛期突发环境事件有关工作,我局从4月至9月期间开展汛期环境安全检查工作,现将检查情况总结如下:Р 一、主要做法Р (一)领导高度重视,制定方案,提前安排部署Р 为进一步增强汛期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领导高度重视,把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来抓,一是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制定了《XX年汛期环境安全检查督查工作方案》;二是抓源头、查隐患、促整改,与县水利、气象等部门加强协作,密切配合,提前安排部署,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汛期水环境安全防控工作,积极防范和有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的发生。Р (二)突出排查重点,做好隐患整治Р 结合我县实际,突出重点,开展对辖区内汛期环境安全Р 排查工作,行动以来共出动环境执法人员3960人次,检查企业700家,进一步加大对重污染企业监管和执法检查力度,督促企业及时消除环境安全隐患。Р 1、开展饮用水源保护区及生态环境的监督检查。深入开展饮用水源保护专项执法检查行动和饮用水质水源监测工作,重点加强对西枝江水源的保护,及时、全面、客观地掌握和了解我县水环境质量状况,确保饮用水源水质安全。目前,我县饮用水源一、二级保护区内均未设置排污口,也无新、扩建的建设项目;白盆珠水库的入库河流水质达到ⅱ类水质标准,出库水质一直稳定维持ⅱ类水质标准;县城城集中式饮用水源地、西枝江饮用水源保护区水质一直稳定在ⅱ-ⅲ类水质标准,达到功能区水质要求。Р 2、加强危废处置企业的现场检查和监管,督促企业的危废依规处置和守法经营。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要求排污企业必须委托有危险废物经营资质的单位对其产生的危险固体废物进行统一收集、贮存、处置,有效地预防危险废物对环境的二次污染。目前,我县的产生危险废物的企业都规范危险废物堆放场所,并严格执行危险废物转移联单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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