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5%。中央反馈问题涉及我县25个,应该完成18个,提前完成整改3个,实际改完成整改20个,1个未达序时(我县垃圾填埋场环保“三同时”验收未完成)。Р(二)严格执行“放、管、服”各项下放审批事项。一是严格执行2021年4月28日生态部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部分内容决定,根据名录要求对建设项目实行对照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二是按照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减政便民”行动的通知(黔府办发电〔2021〕240号)清理行政服务过程各类“奇葩证明”等问题,规范网上办事流程。Р(三)制定有关计划方案,促进各项环境保护工作顺利开展。РР按照上级文件要求,提请县政府印发了《县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县城区黑臭水体整治排查的通知》、《关于成立县城区空气环境综合整治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县饮用水源应急预案》等,为做好下一步环保工作提供保障依据。Р(三)继续加强重点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环境保护工作。切实加强对重点饮用水水源地、重点流域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联合与县水务、城管、交通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环境综合整治。监督水务局切实推进朱家沟水库污水管网的建设,目前,此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中。就饮用水水质在线监测站建设积极与上级主管部门对接,同时向县委政府争取该项目建设所需的资金,建设所需资金的报告已经呈报县政府待批。开展全县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的各类污染源及重点流域的摸排,发布禁养通告,劝离保护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户搬迁,对环境违法行为及时查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各类污染源得到了一定的整治,有效保障全县饮用水水质安全。Р三、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Р1.配合完成了再识别的复核工作。Р2.完成了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达的各项任务。工作中,单位领导干部实地走访贫困户,填写“两走进”活动表。在走访调查中,掌握了村脱贫攻坚工作的贫困户均已建档立卡,方案细化到户,规划到户,措施到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