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节应对消防设施采取防冻措施。Р4.3.2 储罐的安全设施:Р(a)罐内的液位、温度、压力有精确计量。Р(b)根据罐内物料性质不同,设有安全阀、阻火器、防爆膜、氮封等安全设施。Р(c)根据罐内物料性质要求,设置喷淋、降温或者冷冻装置。Р(d)良好的静电接地装置。Р4.3.3 安全设施应当有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检查维修,保证完好。Р4.4 明火管理Р4.4.1 仓库、储罐区内严禁吸烟、用火。特殊情况需动火时应办理动火证。Р4.4.2 仓库、储罐区安装电气设施,应当严格按照有关的电力设计技术规范有关规定执行。Р4.4.3仓库、罐区内应根据物品的性质,安装防爆、隔离或密封式的电气照明设备。各类仓库的电线主线应架设在仓库外,引进仓库的电线,必须装置在金属或硬质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安装在仓库通道的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严禁在仓库闷顶架电线。Р4.4.4 库房内不准使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炉子,电熨斗、电烙铁,交流收音机和电视机等电器设备,不准用可燃材料做灯罩,不应当使用60瓦以上的灯泡。Р4.4.5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电气设备和电线不准超过安全负荷。仓库、罐区工作结束时,必须切断电源。电气设备除经常检查外,每年至少应进行两次绝缘检测,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情况时,必须立即修理。Р4.4.6 仓库、罐区单独安装开关箱,并设在仓库、罐区外,且安装防雨、防潮等保护设施。在库区及仓库、罐区内使用电气机具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电线要架设在安全部位,免受物品的撞击、砸碰和车轮碾压。仓库、罐区内不准架设临时电线,库区如需架设临时电线,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使用时间不超过半个月,到期及时拆除。Р5 相关文件Р5.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Р5.2 《石油化工企业防火设计规范》(GB50160)Р5.4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Р6 相关记录Р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