Р巡察报告一般分为五个部分。即标题、抬头、前言、主体、落款,报告总体篇幅一般不超过4000字。Р1.标题:统一为县委第X巡察组巡察XX党组(党委)工作报告。如果被巡察单位没有机关党委或党支部,则直接说单位名称。Р2.抬头:也是报告的主送机关,统一为县委巡察领导小组。Р3.前言:前言部分概要反映被巡察单位基本情况,包括巡察单位、起止时间、受理信访情况。对被巡察单位总体评价和简单画像部分,要高度概括、高度凝练。Р4.主体部分:主体部分是巡察报告的核心,主要由三部分组Р成,一是发现的重点问题;二是发现的问题线索;三是整改的意见建议。其中,第一部分、第三部分是报告的重点和核心。Р发现的问题线索。这部分是巡察报告的第二部分,因各组最终会形成问题线索报告,为保密起见,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本部分只体现巡察组发现问题线索个数和分类个数,具体线索不详细列举。Р整改的意见建议。意见建议要有较强的针对性、指导性和可操作性,针对前面列举的问题提出可行性的整改意见。既符合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又符合被巡察单位的整改实际,确保每条意见建议在整改工作中都能得到贯彻落实,起到引领整改、指导整改、推动整改、完成整改,最终推动被巡察单位实际工作,确保全面从严治党的政治效果。Р5.落款。落款就是组长、副组长、成员,得集体签名。为什么要落款呢?因为巡察组长、副组长和巡察干部采取“一次一选任、一次一授权”,为明确责任,就要把全组成员名字都写上。按照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本轮巡察结束后,落款需要组内全体成员手写签名。Р三、撰写巡察报告容易出现的问题Р通过我参与第二轮巡察报告修改,发现存在下列问题:Р一是言语粗糙,不够确切。主要表现在:言语表述上不够到位,文字使用过于老套,不般都是运用“不够、不力、不足、流于形式”之类的词进行表述,难以客观实在地反映被巡察单位的问题。例如:我在修改第二轮巡察报告时,发现有一个组的巡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