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XXXXX公司信访维稳工作制度Р为了保障公民的信访权利,建立科学高效规范有序的信访工作机制,提高信访工作水平,维护社会稳定,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Р第一章登记制度Р第一条城洁公司的信访工作由办公室维稳信息员统一协调、管理,各部门应积极配合信访处理工作。Р第二条来信访直接由信访办公室负责统一登记后由领导批转相关部门办理。Р第三条涉及部门具体业务的来访由有关部门负责接待。Р第二章交办制度Р第四条信访分类为:非诉信访、在办案件信访、纪检信访。纪检信访是指反映本单位干部职工工作人员违规违纪方面的信访。Р第五条信访案件按照信访人请求事项所涉及部门由该部门办理。Р第六条信访办理部门要做好案件的登记、审查、处理、统计、归档等工作,按时办结各类信访案件,建立完善信访工作台账。Р第七条办结的案件由办理部门撰写答复意见或调查报告交信访办公室,由其向当事人所在地信访部门以及当事人进行书面签复,并做好当事人的信访工作。Р第三章协调制度Р第八条现场协调。协调小组对异常上访件、群众反映的重大或紧急事项信访件及集体上访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群体性、突发性事件苗头的信访件进行现场处理,及时进行现场协调。Р第九条会议协调。信访人处理意见存在较大分歧的信访事项,对重大信访事项的处理不妥或处理不落实,或对其他重大、复杂、疑难的信访事项,协调小组要召集相关人员召开会议,听取调查工作组的情况汇报,进一步查明事实,分清责任,妥善处理。确有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Р第五章督办制度Р第十条将信访工作列入对各部门绩效考核的内容,要求各部门信访总量不超过上年度,对交办的案件在规定期限内办结率为100%,当年办结的信访案件检查全部合格。Р第十一条公司成立信访案件督办领导小组,对公司各部门的信访案件以及对以上工作制度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督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