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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制度设计第五次形考作业

上传者:徐小白 |  格式:docx  |  页数:9 |  大小:20KB

文档介绍
普遍,从一定程度上讲,起到了助纣为虐的作用。国家有关会计法规对会计差错更正方法的规定,都强调了更正会计差错要有痕迹记录,其目的就是要做到有案可稽,有据可查,从制度上防止会计做假造假,不给犯罪分子以可乘之机。 Р因此,从加强会计电算化法规建设、堵塞制度漏洞和提高会计信息质量的角度讲,会计电算化工作的主管机关一一财政部对会计核算软件“反记账、反结账”功能要作出“加栅防护”的明确规定。对可以实施的逆向会计操作功能,会计软件必须要提供能够反映经济事项来龙去脉的痕迹记录功能;明令禁止会计软件提供具有会计舞弊功能性质的跨年度“反结账”功能;对会计人员利用“反记账、反结账”功能从事做账、造假等违法犯罪活动,要制定相应的处罚规定。通过严密法规和道德制度建设,促进财会人员遵章守纪,加强规范的职业道德教育,使会计电算化真正达到朱镑基总理提出的“诚信为本、操守为重、遵循准则、不做假账”的要求。Р知识点1 任务二:Р会计信息化是对传统手工会计核算方式的完全替代,因此与传统手工会计核算方式相适应的内部控制、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不能适应会计信息化的要求,会计信息化就是要完全转变传统手工会计核算方式下会计科目、会计凭证与会计账簿等的内容而进行重新设计,否则会计信息化就无法实现。Р你认同这种说法吗?试分析并说明理由?Р答:这种说法是不准确的。因为:(1)会计信息化包括了不同的使用层次,比如核算导向型、管理导向型与决策导向型等,不同使用层次意味着会计信息化对传统手工会计核算方式的替代程度,但绝对不是完全替代。(2)会计信息化需要将传统依靠手工完成的大量工作由计算机完成,因此必须进行适应于会计信息化的更深层次的规范,但并不一定是完全转变手工会计核算方式下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3)内部控制信息化要按内部控制规范要求,将企业生产经营各个环节的流程、关键控制点等固化在信息系统中,促进内部控制规范制度的设计与运行更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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