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雇员披露对方提供的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双方应仅为本协议目的而复制和使用保密资料。Р2、除非得到另一方的书面许可,甲乙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中的内容及在本协议执行过程中获得的对方的商业信息向任何第三方泄露。Р3、本保密义务应在本协议期满、解除或终止后仍然有效。Р六、协议的生效及终止Р1、生效日期Р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Р2、协议有效期Р本协议有效期自生效之日起,至2018年12月31日止。Р3、协议的终止Р协议期满未另订新协议,本协议自动终止。Р七、违约责任Р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即对各方有约束力,各方均须全面履行本协议的条款。Р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或履行本协议不符合约定的条件,即构成违约,违约方须向守约方支付违约金,若造成损失者,还应当赔偿损失。若有一方严重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守约方有权单方面解除本协议,并要求违约方赔偿相应的损失。Р八、争议解决Р1、本协议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Р2、因本协议引起的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首先应由相关各方之间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相关各方不能协商解决,则应提交华南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按该会当时现行仲裁规则在深圳仲裁解决。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相关各方均有约束力。除非仲裁庭有裁决,仲裁费应由败诉一方负担。Р九、其他Р1.甲乙双方的合作方式没有排他性,双方在合作的同时,都可以和其他相应的合作伙伴进行合作。Р2、本协议期满时,双方应优先考虑与对方续约合作。Р3、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而定,并另行签署补充条约。补充条约与本协议有同等效力。Р(以下无正文)Р(本页无正文,为天津盛鑫元通有限公司与北京丰融兴业投资有限公司财务顾问协议之签署页)Р甲方: 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Р签署日期:Р乙方:北京丰融兴业投资有限公司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Р签署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