除全体合伙人同意外,禁止合伙人与本合伙企业进行交易;Р4、禁止合伙人从事损害本合伙企业利益的活动。Р如合伙人违反上述各条,其业务获得的利益归本合伙企业,对事业造成损失按实际损失赔偿。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决定除名。Р第12条退伙程序Р合伙人退伙时按下列顺序进行:Р1、退伙需提前30日通知其他合伙人,全体合伙人在正常经营三个月后对退伙申请进行讨论,经全体人合伙人同意退伙,并签订书面协议;Р2、合伙人退伙,其它合伙人应当与该退伙人按照退伙时的合伙企业财产状况进行结算,退还退伙人的财产份额;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亏损或债务按出资比例承担责任;Р3、退伙人有未了结的合伙企业事务的,待了结后进行结算;Р4、退伙人不论何种方式出资,均按企业的实际情况,由全体合伙人决定,退还货币或实物;Р5、退伙人对其退伙前已发生的合伙企业债务,与其他合伙人承担连带责任。Р第13条保密Р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Р保密期限为年。Р第14条争议的解决Р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当地法院,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实施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Р第15条合同的效力Р1、本合同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Р2、本协议一式4份,甲方、乙方、丙方、及丙方公司留档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Р3、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Р甲方(签字、盖章):Р乙方(签字、盖章): Р丙方(签字、盖章): Р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