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共 7页 6 2. 清算人由全体合伙人担任,或经全体合伙人过半数同意,自合伙企业解散后 15 日内指定___合伙人或委托律师、会计师等第三人,担任清算人。 3.合伙财产在支付清算费用后,按下列顺序清偿:合伙所欠招用的职工工资及其他了理费用,合伙所欠税款;合伙的债务;返还合伙人的出资。 4.清偿后如有剩余,则按本协议第六条第一款的办法进行分配。 5.清算时合伙有亏损,合伙财产不足清偿的部分,依本协议第六条第三款盈余分配的办法办理。各合伙人应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合伙人由于承担连带责任,所清偿数额超过其应当承担的数额时,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第十三条违约责任(一)合伙人未经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转让其财产份额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纳受让人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处理,转让的合伙人应赔偿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业中的财产份额出质的,其行为无效,由此给其他合伙人造成损失的,该合伙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三)合伙人严重违反本协议或因重大过失或因违反《合伙企业法》而导致合伙企业解散的, 应当对其他合伙人承担赔偿责任; (四)合伙人违反本协议第九条规定,应按其他合伙人实际损失进行全额赔偿,对劝阻不听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体决定除名第十四条协议争议解决方式凡因本协议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一切争议,合伙人之间共同协商。第十五条其他(一) 经协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协议或对未尽事宜进行补充; 补充、修改内容与本协议相冲突的,以补充、修改后的内容为准; (二)新入伙合同可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 (三)本协议一式两份,合伙人各执壹份; (四)本协议经全体合伙人签名、按指印后生效。全体合伙人签章处:甲_____ ____ 乙_________ ____ 签约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 7页共 7页 7 签约时间: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