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和推荐的中Р标侯选人确定中标人。招标人可以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评分表由评委填写,并由评委和其他工作人员签名。Р12、决标Р 决标亦称定标。评标委员会根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书进行评审,并提出中标单位的建议,由招标单位法人代表或指定代理人认定后填写评(决)标报告表,经过上级主管部门同意报当地招标管理单位批准后,由招标单位发出中标通知书,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Р 中标单位一经确定不准变更。对于不符合评标办法产生的中标单位,当地招投标管理单位有权否认。 Р 中标单位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一般工程在15日内,大型工程在30日内,与招标单位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内容为依据,签订承包合同。Р 对未中标企业,由招标单位收回招标文件,退回押金,付给招标企业招标书编制补偿金(按:中标价格的一定比例,或者作具体规定,但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00元)。招标单位也可以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不支付投标企业招标书编制补偿金。Р 招标投标管理工作流程如图7所示:Р 13、工程量清单计价Р (1)工程量清单计价方法。是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统一的工程量计算规则提供工程数量,由投标人根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并按最终评审低价中标的工程造价计价方式。Р (2)工程量清单。是表现拟建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名称和相应数量的明细清单。由招标人按照“计价规范”附录中统一的项目编制、项目名称、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进行编制,包括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措施项目清单、其他项目清单。Р (3)工程量清单计价。是指投标人完成由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分部分项目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和规费、税金。Р 工程量清单计价采用综合单价计价。综合单价是指完成规定计量单位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管理费、利润,并考虑风险因素。Р(4)实行工程量清单计价的目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