算点的覆土深度;Р H——管道中心线覆土深度(m);Р e——供、回水管中心线距离(m)。Р4 管道布置与敷设Р4.1 管道布置Р4.1.1 管道的布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的相关规定。Р4.1.2 直埋热水管道与设施的净距应符合表4.1.2的规定:Р表4.1.2 直埋热水管道与设施的净距Р注:直埋热水管道与电缆平行敷设时,电缆处的土壤温度与月平均土壤自然温度比较,全年任何时候,Р对于10kV的电缆不高出10℃;对于35kV~110kV的电缆不高出5℃时,可减少表中所列净距。Р4.1.3 直埋热水管道的最小覆土深度应符合表4.1.3的规定,同时应进行稳定验算。Р表4.1.3 直埋热水管道的最小覆土深度Р4.1.4 管道穿越水面的布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城镇供热管网设计规范》CJJ 34的相关规定。Р4.2 管道敷设Р4.2.1 管道的敷设坡度不宜小于2‰,进入建筑物的管道宜坡向干管。管道的高处宜设放气阀,低处宜设放水阀。直接埋地的放气管、放水管与管道有相对位移处应采取保护措施。Р4.2.2 管道应利用转角自然补偿。Р4.2.3 转角管段的臂长应大于或等于弯头变形段长度。弯头变形段长度应按下列公式计算:Р式中:le——弯头变形段长度(m);Р k——与土壤特性和管道刚度有关的参数(1/m);Р Dc——外护管外径(m);Р C——土壤横向压缩反力系数(N/m3);Р E——钢材的弹性模量(MPa);Р Ip——直管工作管横截面的惯性矩(m4)。Р4.2.4 “Z”形、“П”形补偿管段可分割成两个转角管段,每个转角管段的臂长均应大于或等于管道的弯头变形段长度(图4.2.4)。Р图4.2.4 转角管段布置示意图Р4.2.5 管道小角度折角不大于表4.2.5的规定时,可视为直管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