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区镇两级管理体系缺乏。一方面各镇、街道(园区)的部分领导质量安全意识相对淡薄,注重抓项目建设的时间节点,忽视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现象时有发生;另一方面,各镇、街道(园区)有的建设工程项目投资规模较小,建设资金偏紧,部分建设方未办理法定建设程序擅自施工,而建设工程所属的镇、街道(园区)也没有专门的部门对其进行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致使村镇建设工程在施工过程中缺乏有效监管。Р四、几点建议Р建设工程质量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及社会和谐稳定密切相连,事关重大。为了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上海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切实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确保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提出如下建议:Р1、对市、区重点项目、重大建设工程项目,各级领导要进一步提高“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生产,人命关天!”的思想认识,真正树立建筑工程质量安全意识,必须要从严遏制“六无”工程。各级政府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关工程量和工程周期的问题,决不能为了追求效率而随意压缩工程周期。Р2、针对当前政府性投资项目招投标过程中存在的“各自为政”、随意“挂靠”等问题,应对各级招投标管理机构加强业务指导,积极Р改革和完善评标、定标办法等措施,遏制“串标、围标、陪标”等现象。Р3、鉴于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的招投标以“经评审合理价最低中标”为招标原则的现状,建议区人民政府加强研究,重新审视其合理性、可操性。同时,建议市建交委要进一步加强对区县建交委的工作业务指导。Р4、针对监理单位难以独立、公正、有效地履行质量安全监理职责,市行业协会要进一步加大对中介机构的管理力度,使监理单位真正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行使监督控制权,对工程质量安全承担监督责任。Р5、根据目前的建设总量和质量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的现状,建议要科学地配备质量监督人员,拟定规范的操作办法,可推行差异化的监管模式,把最优质的监管资源投入到对重点地区、重点项目、重点环节的监控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