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的使用制度Р使用医疗器械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方法,防止事故发生。Р医院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应立即停止使用,一次性无菌医疗器械,除停止使用外,还应封存,并及时报告医院有关领导,医院领导应及时上报通州区药监局,不得擅自处理。Р医院应建立无菌医疗器械使用后销毁制度。使用过的无菌医疗器械必须按规定销毁,并做好记录。Р医院应建立无医疗器械发生不良事件时,应在最早时间内上报医院有关领导,医院应在20小时内上报通州区药监局分局。Р过期、失效、淘汰及其他不合格医疗器械报废,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医疗器械维修人员检修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管理小组论证,报校医院院长后上报学院设备处,最终审定批准生效。Р定期相关科室相关人员进行医疗器械知识培训,传达最新的政策文件及相关规定。Р做好一次性用品销毁的工作,做到毁形、环保、不留下工作隐患,相关科室做好一次性用品的用后保存,每天由专人负责销毁,并由专人负责监督,做好销毁工作记录,存档备查。Р医疗器械的效期报废和更新制度Р根据临床需要,购进合理效期的医疗器械。Р为保证医疗器械的安全性,效期内器械必须严格遵守其特定的储存条件,而且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使用。Р有效期规定的医疗器械的使用,必须加强管理,必须保证器材不致因为保管不善而造成过期浪费。Р医疗器械经多年使用自然损坏,确已失去维修价值,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经医疗器械维修人员检修后,填写报废申请单,报管理小组论证,报校医院院长后上报学院设备处,最后审定批准生效。Р过期,失效,淘汰及其他不合格医疗报废批准,根据需要更新相应的医疗器械,报废的医疗设备由学院统一收回报废。Р报废医疗器械审查论证由下列人员组成:分管院长,报废器械科有关领导,维修人员。每年审查一次,特殊情况随时处理,并有记录。Р固定资产帐目变更:报废后将《医疗器械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单》进行归档,并以此单据进行医疗器械固定资产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