及以上的公司或事业部;Р二类公司:指年营业收入在2亿元及以上、5亿元以下的公司或事业部;Р三类公司:指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及以上、2亿元以下的公司或事业部;Р四类公司:指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下的公司或事业部。Р集团下属公司或事业部除根据年营业收入规模套档外,特殊情况下可根据集团战略需要,经集团董事长批准,高套一档。Р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环保研究设计院暂按三类公司对待。Р鉴于集团公司管控职能初建,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暂时参照一类公司职能部门套级,有统筹管理职能的岗位对应一类公司职级上调一档;待职能加强后集团公司各职能中心统一按集团公司总部岗位对应职级标准直接套级。集团公司总裁助理及以上高管、集团决策委员会成员套级不受此限,经集团董事长批准可对应职级标准直接套级。Р4、集团下属一类公司、二类公司经营层可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三类公司经营层设总经理、副总经理级管理人员,原则上不设总经理助理;四类公司经营层只设总经理,原则上不设副总经理级管理人员和总经理助理。Р一类公司、二类公司部门负责人原则上为经理,视工作需要可高配为总监;三类公司、四类部门负责人为经理,原则上不得高配部门总监。一类公司、二类公司、三类公司、四类公司部门经理有必要时对外可称为部门总监,需上报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Р特殊情况下三类、四类公司根据公司战略需要而增设公司经营层高管职位和高配部门总监的,须经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和集团人力资源分管领导审核、集团董事长批准。Р5、各分子公司各个管理岗位均根据本公司类别及管理岗位层级差异参照本体系对应套级。Р6、集团实行与职级配套的薪酬等级制,此表与薪酬等级表互相对应。Р7、实习生、学徒工、计件工、计时工等不进行职级划分。Р8、在集团公司和各分子公司兼任多项职务者,按其最高职务对应职级标准套级。在集团系统内正常工作调动者,除晋升或降级外,原职级保持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