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具有惩罚性。Р 5.7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授予的经营权转让或授权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并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违约金20000元(此违约金同样具有惩罚性)。另外,如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Р 5.8未经乙方事先同意,甲方可以对特许授权经营区域进行业务相关检查,乙方应接受积极配合甲方。Р 5.9除本合同约定、甲方同意或授权外,乙方或其雇佣员工不得以甲方名义对外从事任何行为,否则视为乙方单方行为,后果由乙方自负,与甲方无关,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害或损失,乙方须全部赔偿;乙方及其雇佣人员之间的用工责任纠纷、乙方对第三人的侵权等纠纷,由乙方自行处理和承担责任,与甲方无关,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Р害或损失,乙方须全部赔偿。Р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和解除Р6.1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形式变更本合同的相关条款。Р6.2若合同一方当事人欲提前解除本加盟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对方,由乙方向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乙方需提交书面退出申请并经甲方审核。审核期间,乙方应保证该区域经营正常进行,甲方审核同意后,双方终止合作关系。否则,乙方的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Р 第七条违约责任Р 7.1乙方擅自超出合同约定的地域范围经营,使甲方及甲方的其他授权合作方遭受损失的,乙方应当对全部损失予以赔偿。Р 7.2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披露、使用或者允许他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等的,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Р 7.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将经营权转让让给第三方,甲方视该转让行为无效,并有权收回该区域的企业特许经营权。Р7.4本合同中提到的处罚、罚款是乙方承担违约责任的形式,并不代表甲方与乙方有直接或间接的隶属关系。Р7.5本协议签订之日起,乙方拥有该片区的经营使用权和处理权,未经(甲、乙)双方协议,甲方擅自处理乙方使用权,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并一次性退还乙方加盟费和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