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理关系。乙方不得以甲方名义从事活动,或者签署任何文件约束甲方。乙方应以自身名义对用户提供服务,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经济与法律后果。Р10.3 用户索赔的处理Р10.3.1合同产品质量担保期内,甲方委托乙方按照甲方的质量担保政策对因合同产品本身质量问题引起的用户索赔进行处理,更换下来的旧件归甲方所有,乙方应妥善保管。对此,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制作详细记录供甲方查证。Р用户对于合同产品在质量担保范围外的产品质量提出的索赔要求,乙方应通知甲方,由乙方按照甲方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并作好详细记录。Р对于发生在乙方授权区域内的产品事故,乙方在收到用户索赔或投诉等信息后,应立即赶到事故现场调查取证,必要时应负责与交通事故处理部门、保险公司等相关部门以及用户进行接洽,并及时通报甲方,由乙方按照甲方有关政策规定处理。如果甲方派人进行处理,乙方应全力配合。Р对于用户提出的与产品有关的任何索赔,乙方应按甲方规定友好接待。Р10.3.2乙方应对因下列原因所致损失或造成的合同产品用户索赔负责:Р(1)乙方维修不当;Р(2)乙方使用非甲方提供或认可的备件;Р(3)乙方保管、运输、试车不当;Р(4)乙方对合同产品进行任何非甲方认可的装饰、改装引起的损失;Р(5)乙方服务质量瑕疵以及因乙方原因所致合同产品质量问题而造成的用户索赔;Р(6)乙方应当负责的其它原因造成的损失。Р如果合同产品用户直接向甲方索赔,甲方可以通知乙方参与处理,若确定该索赔事项属乙方原因所致,由乙方承担相关费用。Р10.4 乙方应配备必要的人员和设备为最终用户提供24小时救援服务,并公布救援电话。Р第十一条用户档案与信息反馈Р11.1 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建立和保存完整的用户档案,并及时将有关信息向甲方反馈。Р11.2 乙方应及时将自行搜集的、甲方转给乙方的所有意向销售线索客户信息维护到甲方指定的信息系统中,确保客户信息的完整、规范和真实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