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单价报价Р(十二)投标报价的计算方法Р本工程项目采用下列第 1 种计算方法Р1、工程量清单。投标单位应根据招标单位提供的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算工程项目的单价、合价。工程量清单中每一个子目和单项均需计算填写单价、合价,投标单位没有填写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将不予支付,并认为此项费用已包括在工程量清单的其他单价、合价中。Р2、。Р(十三)报价编制依据,采用下列第 1、2、3、4、5 、6、7、8 种Р1、《江苏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项目指引》;Р2、《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定额2014版》等;Р3、《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Р4、《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表》;Р5、扬州市工程建设定额站预算有关规定;Р6、扬州工程造价管理;Р7、本工程主要材料调查价格;Р8、其它投标单位的企业定额等。Р(十四)工程价款确定与调整、工程结算与审核Р1、在开标并确定中标人后,招标人与中标人签定建设工程施工备忘录,备忘录内容详见第二章。Р2、实行工程量清单报价宜采用固定单价合同。发、承包双方必须在备忘录内约定风险范围和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在约定的风险范围内,综合单价不得调整,风险范围以外的综合单价调整方法应当在备忘录中约定。Р3、工程量清单漏项、设计变更以及施工条件变更不应包括在承包人的风险范围内,价款调整方法应当在备忘录内约定。Р4、工程量清单漏项或者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相应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结算的依据。Р5、发包人要求承包人完成的零星签证用工等,由承包人提出现场签证,经合同约定的程序确认后实施,其费用列入零星工作项目计价表。Р(十五)本工程钢筋、商品混凝土等材料价格设为暂估价,详见各单位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暂估单价及调整表;Р(十六)本工程部分专业工程设为甲分包或乙分包项目,详见分包工程明细表;Р四、投标文件Р(十五)投标文件须包括下列 1、2 、3 内容Р1、商务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