良事件的科室或个人,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须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处理。Р11)护理事故的管理参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执行。Р护理不良事件主动报告激励机制Р一、自愿报告制度依据保密性、自愿性和非处罚性为处理原则,鼓励从业人员主动报告。Р二、报告者可以报告自己发生的问题,也可以报告所见他人发生的问题。如原报告系统采取了匿名的形式,对报告人应严格保密。Р三、自愿报告者应遵循真实、本人亲身经历的原则陈述事件,不得故意编造虚假情况,不得诽谤他人,否则将根据其造成的后果和影响,承担相关的行政和法律责任。Р四、报告中违反相关规定和制度的行为,属于非主观故意,未造成后果的免于处罚。Р五、自愿报告人员为消除护理安全隐患提出合理化建议的,对保障护理安全有贡献的,经护理部讨论决定将给予适当奖励。Р六、如不按规定报告、有意隐瞒、事后经领导或他人发现者,须按情节轻重给予处分。Р七、发生严重的不良事件的各种有关记录、检验报告及造成事故的药Р具器具均要妥善保管,医患双方封存签字保存。不得擅自涂改、销毁、藏匿、转移、转换等方式来改变其原貌。有意违反规定则要追究行政责任。Р八、各科室建立护理不良事件登记本,发生不良事件的科室及时组织分析讨论会,各科室对当月发生的护理不良事件进行统计,组织全科护理人员讨论、分析、制定整改措施。Р九、护理部对全院护理不良事件进行鉴定,并每季度组织护士长分析讨论,提出防范措施。Р十、护理人员可以通过口头、电话、书面报告、邮件等形式报告不良事件。Р护理不良事件包括:Р1.手术病人/部位错误Р2.病人识别错误Р3.用药错误Р4.输血意外Р5.静脉输液意外Р6.使用呼吸机发生意外Р7.病人约束意外Р8.分娩意外Р9.各种管道脱落Р10.病人院内自杀/走失Р11.病人院内跌倒Р12.意外针刺伤Р13.药物不良反应 14.其他需要报告的意外事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