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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考试试题及参考 答案

上传者:塑料瓶子 |  格式:docx  |  页数:122 |  大小:67KB

文档介绍
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2分)Р以生产设备、原材料、半成品、产品;船舶、航空器;交通运输工具抵押的,抵押权自抵押合同生效时设立;(2分)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1分)以建筑物和其他土地附着物;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荒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正在建造的建筑物抵押的,抵押权自登记时设立。(2分)Р3、论物权法的体系Р物权法的体系是指物权法依据一定的逻辑结构所构成的规范体系。(1分)其由如下几部分构成:(1)总则,主要是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和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1分)(2)所有权,主要包括国家所有权、集体所有权和私人所有权,相邻关系和共有制度;(1分)(3)用益物权,主要包括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地役权;(2分)(4)担保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和留置权。(1分)(5)占有。(1分)Р七、案例题(每小题10分,共计20分)Р案例(一)、清泉房地产开发公司于2007年11月,以100万元的价格购买了一块位于海边的100亩土地的使用权,以便在该地上建一栋豪华酒店。该地旁边有一家东海公司经营的商店,占地10亩。清泉公司在购的该土地以后,便与东海公司协商,并于2007年12月初订立一份书面合同,合同约定:东海公司20年内不得拆除该商店以兴建高层建筑,从而阻碍清泉公司的旅客在酒店内眺望大海。为此,清泉公司每年向东海公司支付10万元,以作补偿。后双方在房地产管理部门办理了登记手续。2008年3月,清泉公司将自己的土地使用权出卖给迟家房地产开发公司,并向迟家公司说明了与东海公司的合同内容。2008年12月,东海公司欲拆掉房屋并兴建一层五层楼的旅馆。迟家公司得知这一情况后,立即找东海公司交涉,请求东海公司停止兴建旅馆,东海公司以没有与迟家公司订立合同为由拒绝了迟家公司的请求。迟家公司于是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责令东海公司停止兴建旅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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