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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2017年4月金融法(05678)试题和答案

上传者:梦&殇 |  格式:docx  |  页数:6 |  大小:2862KB

文档介绍
存在资金、资产被具有实际控制权的个人、法人或其他组织及其关联人占用的情形或其他损害公司利益的重大关联交易;Р7、公司有重大购买或出售资产行为的,应当符合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Р35. (1)信息共享。监管金融市场的基础也是金融信息的调查与统计,银监会等其他金融监管机构也有权要求被监管对象报送财务资料以及相关信息,但各自关注的重点不同。为避免增加报送机构的成本,同时也提高各监管者之间的监管效率,《中国人民银行法》和《银监法》都规定了信息共享制度。Р(2)检查建议。中国人民银行在执行货币政策或维持金融稳定职责时,针对发现的问题,有权建议银监会对特定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检查监督。Р(3)共同制定特定事项的规则。中国人民银行对金融市场运行的监测与银监会对金融机构业务活动的监管只是侧重点不同,在业务领域上有时是交叉甚至重合的,这就需要两个机构进行互相配合。《中国人民银行法》以及《银监法》都列举了一些需要两家机构共同决定的事项。Р36. 持卡人的权利:Р(1)持卡人享有发卡银行对其银行卡所承诺的各项服务的权利,有权监督服务质量并进行投诉。Р(2)申请人、持卡人有权知悉其选用的银行卡的功能、使用方法、收费项目、收费标准、适用利率及有关的计算公式。Р(3)持卡人有权在规定时间内向发卡银行索取对账单,并有权要求对不符账务内容进行查询或改正。Р(4)借记卡的挂失手续办妥后,持卡人不再承担相应卡账户资金变动的责任,司法机关、仲裁机关另有裁决的除外。Р(5)持卡人有权索取信用卡领用合约,并应妥善保管。Р4、持卡人的义务:Р(1)申请人应当向发卡银行提供真实的申请资料并按照发卡银行规定向其提供符合条件的担保。Р(2)持卡人应当遵守发卡银行的章程及《领用合约》的有关条款。Р(3)持卡人或保证人通讯地址、职业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发卡银行。Р(4)持卡人不得以和商户发生纠纷为由拒绝支付所欠银行款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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