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考核评定,督促分管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抓好“两个责任”任务清单的分解落实,抓好分管单位负责人的签字背书,对分管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责成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向县委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Р五、对作风建设进行督导检查(办事效率、态度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等),督促分管单位抓好作风建设的制度建立与落实、经常性检查、违纪问责处理,改进窗口服务,文明高效服务基层群众。Р六、每年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课,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Р七、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切实解决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Р八、严格落实廉洁自律有关规定,为分管单位干部职工作出表率。Р一、研究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以及参加重要会议、重要活动情况(时间、地点、内容、参加人员等)Р二、听取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汇报(时间、地点、内容、参加对象等),研究解决党风廉政建设相关问题,对分管单位提出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请示、报告及时予以答复、回复(议定事项、请示报告的问题、答复和回复的内容等)Р三、对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专题调研,形成有针对性的调研成果,指导分管单位开展工作(时间、地点、课题内容、解决问题等)Р四、对所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进行检查,对分管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作出考核评定,对分管单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力问题责成整改,整改不力的,及时向县委报告,提出改进建议或措施(检查时间、检查结论、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意见建议等)Р五、对作风建设进行督导检查,重点督查办事效率、态度和中央八项规定执行情况等(时间、地点、督查对象、督查情况等)Р六、对分管范围内的党员干部讲一次廉政课,对新任职干部和群众有反映的干部进行一次廉政谈话或诫勉谈话(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讲课或谈话主要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