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政府机构,主要由各州初级产业部门负责,内设乡村事业发展总部,统管推广工作。各州划分为6-7个大区,大区又分为若干小区,小区设立乡村事业发展中心;负责该区域农技推广的机构为州的派出机构,实行垂直管理。研究部门把研究成果编成材料,由咨询站出售或免费发给农民。二是农资公司、银行和食品加工企业等私人机构,它们为农民提供技术服务及经营方面的咨询,实行有偿服务。三是科研和教育机构。科研和教育机构都有为推广服务的生产试验农场和推广性的示范工作。推广人员把生产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映到科研和教育机构,然后把研究和试验的成果在生产中推广,再把效果反馈给科研和教育机构。农技推广人员必须是大专院校毕业生,具有独立工作和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并以职前培训和在职培训两种方式对推广人员进行培训。澳大利亚的农民也参与农技推广工作,他们必须受过专业教育,有能力参与推广工作。Р澳大利亚政府十分重视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联邦政府及各州均设有就业、教育和培训部。澳大利亚的农业职业教育和农民培训由政府出资,行业推动。农民培训的费用由政府投入,各有关大学、职业学校等承担培训任务。农民每隔一定时间都要接受一次培训。澳大利亚的培训是以能力为基础的培训,农业教育和培训的评价指标纳入“全国能力标准”,保证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劳动者都能达到行业的知识技能要求。通过坚持不懈的培训,澳大利亚农民的科技文化素质普遍提高。高素质的农民队伍,为保持农业生产高效率和增强国际竞争力奠定了坚实基础。Р3.3 对服务体系的支持Р澳大利亚农业的政府管理体制有两个基本特点:一是注意形成农业产加销一体化的管理体制。二是强化农产品的品质、质量管理意识,注重可持续发展,提高农业效益。在减少政府干预的同时,为农民提供社会化服务的机构越来越完善。服务主要是为农民提供各种生产经营技术,帮助农民进行会计核算,了解农产品产销市场行情,与农民签订购销合同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