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政策体系经过有机结合,并结合本国的民族文化传统进行不断的调整和完善,从而形成澳大利亚独特的文化政策模式。澳大利亚文化产业政策对我国文化产业政策的制定有以下启迪:Р (一)建立科学的国家文化管理体系Р 澳大利亚引用“一臂间隔”原则,将国家权力“分权”出去,在“垂直分权”与“水平分权”二个向度方面,充分发挥了州、政府,及非政府组织各自的职能。在“垂直”向度上,分权给国家文化主管部门与各地方政府。在“水平”向度上,则分权给各地方组织与非政府组织。值得一提的是,非政府组织在国家与文化企业之间,做了很好的纽带作用。一方面利用与政府的密切联系,为文化企业提供及时有效的咨询、信息等服务;另一方面由于与文化企业紧密的关系,了解文化企业的切实需求,在为政府提供文化政策的时候,能够站在企业的角度,提出对于企业有益,对于国家可行的文化政策。Р 反观我国的文化产业管理体系,虽然有很多部门参与管理,但相互之间缺乏联系与沟通,各相关部门都有自己的职责、政策和具体做法,都站在自己的权利和职能角度来执行文化管理。这是不利于文化产业的长远发展和与文化繁荣的。借鉴澳大利亚的做法,尽快完善我国现行的文化管理体制,理顺相关工作部门的职能,相互之间进一步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我国文化产业的大发展与大繁荣。Р (二)加强文化政策与产业政策、经济政策的相互联系Р 20 世纪 90 年代以来,我国政府逐步借鉴西方的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理念,将文化纳入到经济发展的规划中来,并力求将文化创意转化为经济发展的新动力。经历了从最初的文化事业到文化产业再到文化创意产业的过程,在国家经济体系中的地位也已经从最初的第三产业的辅助地位晋升为国家支柱产业。Р 当前要加强政策制定思维的转型,打破文化政策和产业政策的界限,制定更加全面的综合性政策,将文化同经济和创新紧密结合,加强文化“产业化”,通过政策导向来推动文化产业的全面健康发展。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