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探索创新、引领带动, 纵深推进示范创建和评先选优工作按照党委统筹抓总、系统垂直推进、部门各司其职的原则, 在省、市9 类法治示范创建活动的基础上, 创新开展了“法治小区”示范创建, 构建起全县“** 示范创建”的工作格局。按照示范创建实施细则, 督促各牵头部门及时修订创建工作方案, 注重运用现场会推进、示范点带动等方式开展创建工作。在全县推广以“五步议事”、“四会管村”、“三项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村( 社区) 依法治理模式, 村级事务在法治轨道上运转良好, 全面激发村级民主自治活力。探索完善并积极推广“阳光积分制”低保评定办法,实现低保对象精准识别和动态管理, 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群众满意率有较大提升。推行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 将村级账务管理置于群众、财政、纪委、党委的“四重监督”之下, 促使财务管理法治化、规范化。今年组织召开“十大示范创建”牵头部门工作联席会 3次, 督促各牵头部门深化示范亮点打造,目前,我县确定申报市级示范点 14 个,县级示范点 42 个。以“弘扬法治精神, 共建**新**”为主题, 深入开展了“** 法治人物”评选活动, 通过单位推荐或个人申报、活动组委会初评、相关部门审查、网络投票、县依法治县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投票、组委会评委投票和综合考核等环节, 评定出了“**县 2015 年度** 法治人物”,在** 电视台、《** 日报》、** 电视台等媒体重点宣传“法治人物”, 带动广大干部群众尊法学法用法守法。** 的依法治理工作在依法治县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下, 在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和群众积极参与下, 呈现出统筹推进、重点突出的良好局面,但工作中仍存在落实迟缓、监督乏力等问题。今后, 我县将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工作关键, 坚持抓落实见效、抓巩固提升、抓特色展示的工作方法,扎实推进“法治**”建设, 着力为全面建成** 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