邪教组织、人员状况定期进行摸排, 及时更新完善涉邪教人员台账, 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对重点人员及时逐人落实防控措施,并及时上报摸排情况。要加强人户分离和流动人员的摸排管控, 做好市内外异地交接管控工作。及时彻底清除社会面上的“法轮功”及其他邪教的反宣品,不定期地组织专项清理行动。防范和严厉打击”法轮功”等邪教组织利用元旦、春节、三级两会、国庆节等重要节日、重要会议期间攻击党和政府的反动宣传和各种破坏活动, 认真执行好信息反馈和零报告制度, 努力实现“四零”目标。即无进京到省闹事, 无广播、电视等非法插播事件发生,无“法轮功”人员聚集事件,无有影响的“法轮功”案件。二、教育转化工作对未转化邪教人员建立包保教小组, 建立定期见面回访制度,掌握思想动态,一人一策,制定攻坚转化方案。积极开展教育转化攻坚工作, 对符合进班条件的未转化邪教人员, 做好铺垫性教育, 积极送班转化; 对不符合进班条件的未转化邪教人员, 建立帮教小组, 落实包保教责任制,开展日常帮教。积极开展对已转化人员的巩固工作, 巩固教育转化成果,防止已转化人员反复。三、无邪教创建工作区、办事处、社区要制定方案, 按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开展好无邪教创建工作。区、街道办事处、社区层层进行业务培训, 有完整的培训计划材料及培训记录。每年开展两次以上的业务培训。深化对社会公众的宣传教育。根据斗争形势和实际工作需要, 适时适度开展涉“法轮功”问题的宣传报道工作, 每年开展两次以上反邪教宣传教育。四、警示教育工作反邪教形势教育列入街道党委、社区党支部学习内容。有条件的办事处和社区要建有反邪教警示教育室、宣传墙或宣传橱窗等宣传阵地, 建立管理使用制度, 宣传内容及时更新。组织开展反邪教警示教育活动,第一季度不少于 2 次。开展“家庭拒绝邪教”活动、“防邪知识进家庭”等活动,提高社区居民对反邪教工作知晓率。 2017 年3月 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