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文预览

会计师事务所组织机构设置及工作职责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x  |  页数:7 |  大小:0KB

文档介绍
、完成正、副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七条项目经理工作职责 1、服从正、副部门经理、高级经理及经理的安排, 带领项目小组完成业务工作, 在没有担任主审时,应协助主审人员完成好项目审计任务; 2、负责对承担项目审计( 评估) 计划的撰写, 能较准确地测试审计项目的重要性水平和审计风险; 3、对审计小组人员合理分工、指导, 并对其工作底稿进行复核, 对其业务能力进行考核; 4 、负责主审的审计项目的审计质量,及时反映审计中出现的业务问题; 5、负责所主审项目审计报告及时上报部门经理审核, 关注部门经理、总审计师审核,及时回复部门经理、总审计师的审核意见; 6 、协助部门经理收取审计费用; 7 、完成正、副部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八条审计员工作职责 1、服从正、副部门经理(正、副总经理) 的调配, 服从项目主审人员的工作安排; 2 、完成项目主审交办的审计工作; 3 、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对分配的审计工作作出完整的审计工作底稿; 4 、协助主审搜集资料,做好符合性、实质性测试; 5 、负责整理永久性档案、当年档案,保证档案的完整、整洁、规范; 6 、参与或负责编制报告书、已审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 7 、完成正、副部门经理(正、副总经理)及项目主审交办的其他工作。第十九条助理审计员工作职责 1 、服从工作安排、调度; 2 、按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开设工作底稿,完成分配的工作; 3 、整理业务档案; 4 、完成正、副部门经理(正、副总经理) 、项目主审交办的其他工作。第二十条事务所所有从业人员都要遵纪守法, 自觉遵守事务所的各项规章制度, 说文明话, 办文明事, 做文明人。要树立为客户服务的思想, 做到内强素质, 外树形象,忠于职守,优质高效。第四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经股东会批准后施行,如有与本所《章程》冲突之处,以本所《章程》为准。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股东会通过之日起执行。

收藏

分享

举报
下载此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