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市场失灵的干预需要干预主体人、财、物及时间的投入。广义的干预成本:上面所述+ 干预者因政府干预而增加的支出和减少的收入,甚至包括干预后非干预期影响的社会代价。 P 205 诺斯认为,“一个有效率的自由市场制度除了需要一个有效的产权和法律制度相配合之外,还需要在诚实、正直、合作、公平、正义等方面有良好道德的人去操作这个市场”。 P 206 我们应该重视道德伦理规范在预防和克服市场失效的特殊功能,具体而言,第一,道德资源可以预防市场失灵;第二,道德资源可以促进经济法的实施。 P 207 在实践中,过度干预的表现主要有三:第一,剥夺市场实体的决策权。市场体制是一种决策充分分散的体制, 这是市场体制优于计划体制的最主要方面; 第二, 过度剥夺市场主体的财产权;第三,过度限制市场主体的权利范围。 P 211 市场干预需求的人为扭曲是指由于信息错误等因素的存在导致观念上的市场干预需求不能真实反映客观存在的市场干预需求。 P 213 从立法的角度看,适度干预的保障以对立法行为的规制和优化为必要条件和前提。 P 213 早在 1861J.S. 密尔就提出,“代议制政府的积极的缺陷和危险可以概括为两条:第一, 议会中的普遍无知和无能, 或者说的温和一点, 智力条件不充分; 第二, 有受到和社会普遍福利不同的利益影响的危险。” P 213 ( 除了议会中普遍智力不足和可能与普遍利益相悖外), 影响经济法完全符合社会公共利益的因素还有信息问题、决策程序问题、决策者的效率观念问题及公共利益的不确定性问题。 P 217 信息问题主要是信息不足、信息不对称和信息错误。 P 218 寻租是指利用资源通过政治过程获得特权或确立垄断地位从而构成对他人利益的损害大于租金获得者收益的行为。 P 220 制度的经济分析是一种以人、制度和制度环境分析对象,以利益为分析中介,以人的行为及制度绩效为分析目标的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