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学习辅导, 引导学生确立学习目标, 沟通有效学习方法, 帮助学生突破学习困境。第十五条、生涯辅导、促使学生自我认识与了解, 及早建立生涯规划理念, 协助学生适应发展。第十六条、增进教师、家长与学生间的情感及了解。第三章、心理咨询须知第十七条、主动寻求心理辅导是现代高素质者的明智选择。第十八条、本工作室面向每个有心理发展与心理服务需要的理工学院全体学生。第十九条、以帮助来访者优化心理素质、维护心理健康、促进身心发展为目的。第二十条、主要帮助同学们解决学习、生活、交往、健康等方面遇到的心理困扰,缓解心理压力。第二十一条、欢迎你的到来, 我们将尽力为你排扰解惑,并为你保守秘密。第二十二条、请你尊重辅导老师的辛勤劳动,给予信任并积极配合。“阳光驿站”心理咨询老师工作制度一、咨询老师应热爱祖国、热爱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热爱学生,热爱心理咨询工作。二、咨询老师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 定期参加培训,提高咨询水平,保持身心健康。三、咨询老师应与咨询者建立平等、信任的良好关系,尊重咨询者的人格。四、咨询老师应语言亲切,态度和蔼,富有亲和力, 营造和谐、温馨、安全的环境氛围。五、咨询老师在分析问题时, 要做到客观、仔细、耐心。六、咨询老师应注意有助于当事人的心理成长,尽量避免当事人对咨询老师过分依赖,助人自助。七、如果咨询老师发现无法帮助咨询者, 应作好适当的转介建设。八、咨询老师对学生坚持正确引导, 采取启发诱导, 杜绝强硬说教或强加于人, 咨询过程中不带个人情绪和自己价值观。九、咨询老师应遵循保密原则, 未经当事人许可, 不得随意泄露咨询者秘密和个人信息。十、咨询老师遇到确有心理问题严重到精神问题者,应及时报告年级部。十一、认真填写《值班记录》。“阳光驿站”心理咨询室隐私保密制度 1、要尊重学生的人格和保护学生的隐私, 为学生保守秘密。 2 、妥善处理学生的咨询来信,特别是学生的隐私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