划推荐学习书目,提供学习材料;负责集中学习研讨会议记录和考勤,编发纪要或简报;做好学习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向上级党组织报送有关材料。 3. 学习要求(1 )保证学习时间、内容、人员的落实。中心组每年集中学习不少于 12 次。要积极开展自学,自觉完成年度学习任务。个人要有专用学习笔记本,用于撰写学习体会、发言提纲、读书心得等。个人要认真撰写学习体会文章,全年不少于 2 篇。要利用多种途径开展学习经验交流,提升学习效果。(2 )端正学风,注重理论联系实际。把学习同增强党性修养,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结合起来。把学习同工作实际结合起来,深入基层、深入群众,扎实开展调查研— 10 —究。每人每年调研选题不得少于 1 个,调研时间不得少于 1个月,形成有份量的调研报告 1 篇以上。(3 )建立并实行学习考勤、通报、考核、报告和档案等制度。中心组成员要自觉参加集中学习研讨,没有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研讨的,要向组长请假,并做出补课安排。( 三)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 1. 经常性谈心谈话应视情况进行。遇到下列情况时必须及时与干部职工谈心谈话。(1 )干部职工工作变动、职务升降、退休时; (2 )干部职工受到批评、处分时; (3 )干部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中遇到较大困难与挫折时; (4 )有反映干部职工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的问题时; (5 )干部职工本人需要反映有关情况,主动提出约谈时。 2. 干部职工在政治立场、思想作风、道德品质、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有问题,但不构成违犯党纪、政纪的,经党组会议讨论同意后,进行戒勉谈话,严肃指出被戒勉谈话干部身上存在的问题,帮助其认识问题的危害性,并责令其限期改正。对戒勉谈话后无明显改进的,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必要时还应调整其领导职务。 3. 党组成员一般由党组书记进行谈心谈话;各部室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