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严格奖惩入手,深化目标管理,强化工作落实,在教育和防范上狠下功夫。有力地推进了全县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健康快速发展。局机关、农经中心、植保中心分别被县委、政府评为治安模范单位。全年未发生一起刑事、治安、安全事故及违法违纪行为和群体性事件。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权、利,确保综合治理工作顺利开展农业局现有干部职工549名,下属9个二级单位。人员多、战线长,涉及面广,综合治理工作任务重。局党委在年初制订了综合治理实施方案,把综合治理工作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突出抓好以下工作:一是完善机构,成立了综合治理办公室,并配备专职人员具体负责农业系统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协调、检查督促、严格奖惩等。各单位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专干,做到了综治工作有人10抓、有落实。二是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综合工作由一把手负总责,认真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问责制、目标管理责任制、一票否决制和重大案事件查究制,领导小组与二级单位一把手签订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目标任务,增强系统上下各级领导的责任意识,形成了对综合治理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氛围。三是检查督促,严格奖惩。在综合治理工作中,严格要求保稳定,狠抓落实促稳定。因此,对综合治理工作,我们采取一季一小评,半年一考评,年终一总评的办法,对各单位的综合治理工作实行动态管理,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尤其是对一些热点、难点问题,实行全程监控,把矛盾消除在萌芽状态。同时,局党委对综合治理考评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要求单位领导采取得力措施,及时处理,对解决不力的进行告诫性谈话,对引起重大社会治安案事件的,要追究单位领导的政治责任,从而极大地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的工作积极性。二、加大综合治理的宣传力度,充分调动广大干部职工参与意识为了提高广大干部职工的法纪意识、法律意识,从维护大局稳定出发,始终把综合治理工作的宣传教育放在重要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