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推动了信访工作的开展。3、实行综合治理一票否决制。定期对各二级单位进行社会管理综合治理检查,对出现刑事、管理案件的相关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年终评选先进集体、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等各种荣誉称号的资格;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责任人年终不得评为先进工作者、优秀党员、模范个人等各种荣誉称号,并在全局进行通报批评。4、落实基层单位“五有”机制。既:有综合治理领导办事机构和专职工作人员;有综合治理各项制度;有节假日值班人员,落实值班制度和待遇;有门卫值班工作室,落实24小时值班制;有综合治理法律宣传教育阵地,经常性开展法律宣传活动。5、加强党员干部道德教育机制。在抓好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各项工作的同时,重点在干部职工中集中开展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荣辱观、道德教育、法制教育等为主要内容的教育活动,大力提倡移风易俗,制止黄、赌、毒等丑恶现象,提高干部职工的文明程度和遵纪守法意识,营造风清气正的工作环境。四、以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的切身利益问题为目的,扎实开展各项业务,切实维护全县社会大局稳定。民政工作是社会矛盾的化解剂,社会公平的助推器,社会稳定的减压阀。为进一步发挥民政职能作用,2013年,我们紧紧围绕全县经济建设中心,围绕服务改革、发展和稳定的大局开展工作,进一步增强了民政工作的稳定工作功能,切实维护了广大人民群众各项权益,促进了全县社会大局稳定。1、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一是城乡低保趋于规范。再次提高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将2013年城市低保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每人每月300元调整为350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由2012年的年人均1260元提高到1680元。足额发放低保资金,2013年,全年累计发放35428户,59944人的低保资金1.02亿元。城乡低保动态管理力度加大,坚持城乡低保“进出平衡、管理有序”原则,全年共动态调整城乡低保对象2361户3347人,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