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概况Р 1.工程内容:大坪镇 集中移民搬迁房屋建设工程总建筑面积约为 平方米,承包方负责建立砖混结构楼房 余栋,建筑面积按最终决算面积为准。Р 2.承包方式:发包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一次性承包给承包方。Р 3.工程期限: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前全部竣工,工期为 天。Р 4.工程价款:发包方以 元/㎡的价格发包给承包方。Р 5.工程质量:合格工程。Р 二、发包方要求及标准Р 1.“三通一平”由甲方完成。Р 2.内装修楼地面均为毛砂灰地面;室内楼梯为毛砂灰;室内墙面、顶棚为毛砂灰;照明线路及灯具均由用户自备;给水主管道为25毫米的PPR管道,排水主管道为110毫米的UPVC管道,其余支管道及洁具均由用户自备;进户大门为双开防盗门,规格为2.4米x 2.7米,其余门由用户自备;窗子为铝合金窗。外墙装饰根据设计施工。РРР 3.墙体为200厚Mu7.5混凝土砌块砖。Р 4.屋面防水为3mm厚SBS防水。Р 5.建设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按建筑行业内通用方法计算,屋檐及散水减半计算。Р 6.工程招投标楼面根据预制板计算,因群众要求变更为现浇楼面,变更增加的费用按会计事务所核算进行决算。Р 7.承包方必需按设计图纸、规格和标准要求施工,不得随意变动,须要变动由双方协商后,以发包方所定为准。Р 8.其它本合同未约定的建筑标准要求承包方要严格根据发包方供应的图纸标准及国家有关规范施工。Р 三、付款方式Р 付款方法:工程开工15日内付给工程预付款10%,工程全部完工验收合格付给工程总造价的85%,其余15%工程款在验收后一年内全部付清。Р 四、双方责任Р 1.发包方供应建筑水准点及街道前沿及侧立面限制线位置。因发包方供应的不精确以及其他缘由所造成的相应后果均由发包方负责,Р 2.发包方负责协调好施工现场及周边的相关事项,供应良好的平安施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