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请学校保安经费的报告Р县政府:Р为进一步加强学校保安队伍建设,切实构建平安和谐校园, 按照省综治办、教育厅、公安厅、财政厅《关于加强学校幼 儿园安全防范基础建设工作的通知》(鲁综治办〔XX 30号) 文件要求:中小学、幼儿园规模在?500人以内的,至少配备Р2名专职安保人员;规模在 500 (含500)人以上1000人以 内的,至少配备 3名专职安保人员;规模在 1000(含1000) 人以上的,每增加1000人,按照增加人数2%的比例增配专 职安保人员;住宿制学校要根据需要适当增加专职安保人员。Р对学校、幼儿园安全工作,要按照“谁办学、谁负责,谁主 管、谁负责”的原则,由各级各有关部门一把手负总责、亲 自抓,分管负责同志靠上抓。同时,要按照“谁主办,谁出 资”的原则,解决各类学校、幼儿园安保人员聘用、安全设 施建设等所需经费。县直学校的保安经费由县财政承担,乡 镇学校的安保经费由乡镇财政承担(平发〔?XX 62号)。结Р合我县教育实际情况,全县学校、幼儿园共需配备保安?426Р名,按照XX元/月/人计算,每月共需经费?85XX元,全年Р共需经费10224000元。Р保安配备工作可分两个阶段进行:РР第一阶段:配备县直学校和乡镇(街道、开发区)中学、乡 镇中心小学、中心幼儿园(不含完小)共需配备保安173名, 按照XX元/月/人计算,每月共需经费?346000元,全年共Р需经费415XX元。Р第二阶段:配备乡镇(街道、开发区)各完小、中心幼儿园。Р乡镇(街道、开发区)各完小、中心幼儿园需配备保安?253Р名,按照XX元/月/人计算,每月共需经费 506000元,全 年共需经费607XX元。Р特此报告。Р县教育体育局РXX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