逐步引入网格管理、分类管理、痕迹管理和诊断管理模式,将有限的人力物力投入到环境监察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进一步增强工作的针对性、有效性。狠抓队伍能力建设,大力实施人才培养计划,积极推进优秀人才上挂下派、轮岗交流,拓宽使用渠道。加强环境监察、监测比武,强化业务培训,培养、选拔一批政治素质高、业务素质强的环保执法精兵,为全市环境执法提供更有效的保障,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和谐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РР对本次执法检查发现的问题,希望市政府认真研究,切实整改,并于11月底将整改情况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Р关于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Р贯彻实施情况的执法检查报告Р根据2013年工作要点安排,市人大常委会组织由部分省、市人大代表组成的执法检查组,于7月9日至12日,先后深入环县、合水县和镇原县,通过实地察看、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走访座谈等形式,对全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以下简称《环境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执法检查,现将具体情况报告如下:Р一、主要成效Р自《环境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市政府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发展中求保护、保护中促发展的方针,倡导环保优先、环保为民、环保利民的理念,在完善环境保护机制、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深化环境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近年来在经济总量不断增大、社会事业全面进步和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的情况下,结合石油、煤炭等优势资源开发和“一区四园”建设,大力发展环境保护事业,使马莲河、蒲河水质超标项目逐年减少,污染指数逐年降低,八县(区)8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市县(区)城区空气质量级别为良,空气中二氧化硫、氮氧化物达到一级标准,可吸入颗粒物达到二级标准,全市水、气、声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部分环境指标有所好转,为经济社会转型跨越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主要成效有以下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