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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漾濞县公共卫生项目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实施方案(2)

上传者:相惜 |  格式:doc  |  页数:12 |  大小:83KB

文档介绍
审核表等的上报情况(要求每次上报县疾控中心的电子版本报表同时打印成双份纸质报表加盖单位公章及负责人签名一份及时传真到疾控中心慢病科,另一份由防疫专干保存留底。),乡级对村级的督导检查和人员培训资料。РР六、项目执行时间Р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Р七、项目组织实施及有关要求Р(一)为保证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由县卫生局向各医疗卫生单位统一按计划进行拨付,由县疾控中心按照实施方案、考核评分标准每季度一次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上报县卫生局。Р (二)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加强重性精神疾病服务经费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禁止平均分配。做到专款专用,单位和个人不得挤用、挪用,并根据补助方案及时兑现,否则一经发现后果自负。兑付到村医的重性精神疾病随访经费按要求签名,并保存好各种单据,于兑付后一月内兑付情况(表册)报县卫生局。 Р РР附表1: 2018年漾濞县慢性病、重性精神病目标管理人数分配表Р单位名称Р2016年末人口数Р死亡卡(张)Р高血压目标管理人数Р糖尿病目标管理人数Р重性精神病目标管理人数Р苍山西镇卫生院Р26475Р160Р1253Р299Р119Р苍山西镇社区Р15875Р95Р750Р180Р71Р脉地Р11069Р66Р524Р125Р51Р双涧Р4812Р28Р227Р54Р21Р平坡Р8804Р52Р417Р99Р39Р富恒Р8618Р51Р407Р97Р38Р太平Р7089Р42Р335Р84Р34Р顺濞Р6177Р37Р292Р70Р28Р瓦厂Р5201Р31Р246Р59Р23Р龙潭Р6434Р38Р304Р72Р29Р鸡街Р5113Р30Р242Р59Р23Р合  计Р105667Р630Р4997Р1198Р4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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