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实加强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的领导,成立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信访股,由李怀成任办公室主任,具体办公,负责安全生产日常工作。安全生产工作与单位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奖惩。严格执行《中共县委办公室、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暂行办法〉的通知》的要求,由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班子成员协作,齐抓共管,确保安全工作落实到位。 Р二、明确责任,狠抓落实 Р以贯彻新《安全生产法》为契机,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以深化安全监管体制改革为动力,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为抓手,建立完善预防,抓治本的长效机制,确保司法行政系统安全生产事故为零。利用会议、简报等形式开展多渠道宣传活动,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全年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局属各单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一级负责一级”的原则,县局同下属单位分别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进一步细化责任,确保责任到人。建立健全安全责任追究机制,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约谈制,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实行安全生产责任问责制,确保安全生产无事故。 Р三、源头控制,强化监管 Р做好安全检查和督导工作,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办法,进行РР及时的、经常的检查,排查安全隐患,及时分析处理,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方案,每周上报安全隐患统计表和安全隐患整改统计表,将不安全因素控制在源头。一是坚持每周例查、节假日重点查;二是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三是加强对局机关、司法所、家属院、伙食团等重点场所的安全管理和车辆的检查管理;四是严格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年度考核的内容,考核实行“一票否决制”;五是加强对本单位和家属楼的消防、燃气、供水、供电等重要设施的定期检查和维修;六是每月对局机关伙食团的2名工作人员进行一次身体健康检查,防止传染病通过食品传播,影响就餐职工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