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农机事故应急预案Р为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生产方针,快速、及时、有效地处置全乡范围内发生的各类农机事故,最大程度地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红光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预案。Р一、预案的界定Р此应急处理预案只适用农机事故,是指农业动力机械和作业机械在田间作业,停放发生碰撞、碾压、翻覆、起火、爆炸等造成人、畜伤亡或者机具物品损毁的事故。Р二、重特大事故的界定Р一次死亡10人(含10人)以上的事故或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事故,称为特大事故。Р一次死亡3-9人或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下的事故称为重大事故。Р三、重特大事故的报告Р乡辖区内发生农机事故,乡属各单位值班人员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报乡分管安全的副乡长,由副乡长报告乡长,由乡长报告乡党委、政府,并上报县农机局及县农机监理站。事故报告的主要内容和格式: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及驾驶操作员的基本情况,事故主要经过及伤亡情况。Р四、重特大事故现场处理Р乡政府分管领导接到报告后,按有关领导和部门的指示精神,带领相关人员及时赶到现场,协同医疗等单位实施救护工作,确保人РР民生命、财产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积极配合上级及事故处理单位开展事故调查取证,并搞好后勤服务,协助搞好死者家属的安抚、慰问,做好群众的思想稳定工作,落实专人负责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其他意外事故的发生。Р五、处理重特大事故的职责分工Р1、乡政府领导到达现场,对事故处理作全面安排。Р2、分管安全的领导赶赴事故现场,与主要领导一道综合协调事故调查处理工作。Р3、分管领导全面负责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到达现场具体组织指挥抢险施救、现场保护工作。Р六、施救措施保障Р1、建立24小时安全生产领导班子值班制度,落实专项工作经费。Р2、成立农机事故应急处置小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