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行动不得少于1次。对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环节、敏感期间要加大检查频次和整治力度,特别是传统节庆、安全播出重要保障期、中高考、撤地建市2021期间要开展系列行动,形成高压态势,确保社会安全稳定。РР?四、工作要求РР?РР1.加强组织领导。各乡镇综合文化站、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管理局及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按照通知要求,围绕以上四个整治工作主要事项,结合实际,加强工作部署,推动相关工作有序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同时,要发挥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作用,加强与“扫黄打非”、市场监管、国家安全等部门间沟通配合,形成打击合力。РР?2.做好宣传引导。利用广播、电视、两微一端、标语、横幅、入户宣传等多种方式广泛宣传《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施管理规定》、《广播电视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28号)等相关政策法规,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执法检查中,要做好宣传教育和规劝引导工作,入户拆除要努力取得当事人的配合,防止引发群体性事件。РР?3.完善督查考评。根据市综合治理办公室部署,2021年度全市非法卫星电视接收设施整治工作已经列入市综治考核体系,各地要按照综治考评及《2021年市非法卫星地面接收设施整治工作考核细则》(见附件)要求,将督查考评作为加强卫星电视接收设施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抓手,推动实地督查工作常态化,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РР?РР4.守好安全底线。加强情况摸底,检查或拆除设施老旧、位置较高、靠近电线等带有安全隐患的卫星接收设施时,要严密组织,确保安全,必要时请专业人员协助处理。РР?5.落实材料报送。建立信息协作和沟通机制,工作亮点信息及时报送县局新闻出版和广电股,并按要求及时上报整治工作信息、季度小结和年度报告。各单位季度小结于每季度末10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于当年12月15日报送,四季度小结与全年总结需分开报送。总结要简明扼要、数据真实。联系人:王菊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