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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建工作三会一课内容

上传者:苏堤漫步 |  格式:doc  |  页数:5 |  大小:16KB

文档介绍
  党的基层委员会由党员大会或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党的总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为完成某项临时性任务而成立的临时单位、临时机构、短期学习班等,经批准可以成立党的临时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或支部委员会。临时党组织的书记、副书记和委员会委员由上级党组织指定。?ﻪ 党的“三会一课"制度ﻭﻪ    党的“三会一课"制度是指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按时上好党课.ﻭﻪ 支部党员大会:每季度召开一次。主要任务是传达和学习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讨论通过本支部的工作计划;听取、审查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选举支部委员会,对吸收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作出决议;讨论决定党员的奖励和处分,以及支部的其他重要事项.ﻭ?   支部委员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员、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决定如何贯彻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研究支部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和日常工作中的重要事项。?ﻪ   党小组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传达党内文件和党的决议;讨论本小组的工作以及党员应该承担和完成的任务,研究贯彻执行决议的办法。ﻭﻪ    党课制度:主要是学习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同时针对党员一定时期的思想倾向和共性问题,进行党风、党纪和革命传统教育、形势任务教育,也可根据本单位实际确定。党课可由支部组织,也可由上级党组织统一组织,一般每季度上一次党课。ﻭﻪ  党费的收缴管理ﻭﻪ    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是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是党的建设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党员按照《党章》规定,每月一次向党支部交纳党费,党支部逐人为其开具党费收缴专用收据。对不按规定交纳党费的党员,党支部应及时对其进行批评教育。对无正当理由连续六个月不交纳党费者,按自行脱党处理。ﻭﻪ ﻭﻪ[党建工作三会一课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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