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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实施方案

上传者:幸福人生 |  格式:doc  |  页数:4 |  大小:17KB

文档介绍
基层就医,合理使用国家基本药物。二是适当提高患者特别是慢性病患者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就诊的医疗费用报销比例。在基层医疗机构推行普通门诊补偿机制,除重症和急诊病人外,未经基层医疗机构转诊的病人降低补偿报销比例等措施。РР(三)建立对公立医院开展分工协作的补偿和激励机制。一是继续执行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工程项目,落实补助经费,对派出医生的公立医院给予经费补助。二是积极争取专项补助经费,对帮扶指导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公立医院给予适当经费补助。三是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要妥善安排派驻医务人员的工作与生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确保工作顺利开展。РР五、工作要求РР(一)加强组织领导。县级公立医院要指定一名班子对协作基层医疗机构的管理,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在充分协商基础上签订分工协作协议书,明确工作目标、任务、协作方式。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加强协调联系,指定专人负责做好沟通服务工作,着力解决好分工协作试点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РР(二)加强督查考核。要建立督查、考核评价制度,把开展分工协作的成效纳入医院综合考评、评审和年度评价内容。自治县卫生和计划生育局将采取年内定期和随机抽查相结合的办法,加强对各相关医疗单位分工协作工作的督查指导。РРР(三)加强宣传引导。要加大对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建立分工协作试点工作的宣传力度,及时宣传经验和做法,引导群众基层首诊、分级诊疗,提高基层医疗资源利用率。要加强宣传教育,使广大医务人员明确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增强主动性和积极性。РР(四)加强信息反馈。要注重试点工作开展情况的归纳、综合、总结及提炼,对县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协作机制取得的好的经验做法,要给予大力推广,有序将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引向深入。РР РР РР РР РР РР РР РР РР РРРР Р (素材和资料部分来自网络,供参考。可复制、编制,期待您的好评与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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