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管领导签字:РР宁波市市政道路管理所道路巡查考评评分表РР养护区域: 巡查单位: 考评日期: 年 月 日Р检 查 项 目Р考 核 内 容Р评 分 标 准Р扣分情况Р备 注Р巡查人员, 车辆配置Р按要求合理配足巡查人员,4辆电动车,2辆汽车。Р未按要求配足人员和车辆,每缺1次扣5分。(满分:20分)РРР巡查责任落实Р巡查责任必需落实到个人,根据GPS轨迹,要求做到定人,定路段,定时间进行巡查。Р未达成本条要求者,每处扣2分。(满分:30分)РРРР巡查统计Р巡查工作每日有记载,内容正确,应做到项目,位置正确无误,发觉问题要立即上报,并有统计。处理完成后,要有处理结果,由相关责任人审核签字。Р未达成本条要求者,每次扣1分。(满分:20分)РРР巡 查 问 题 处 置Р养护维修范围内市管道路,在巡查过程中发觉设施显著损坏、影响车辆和行人安全等安全隐患、危急情况立即做好维护并通知养护管理部门,作好统计。Р未达成本条要求者,每次扣2分。(满分:20分)РРР汛期应急巡查Р遇应急情况,如大雨,暴雨,冰雪天等,巡查员应将各自负责巡查道路基础情况报知养护管理单位。Р未达成本条要求者,每次扣1分。(满分:10分)РРР合 计 100分РРР附注:Р1、考评措施:采取每七天或不定时抽查形式对道路巡查情况进行考评。Р2、评定措施:取当月考评表平均值作为月考评成绩,考评成绩在90分以上为优异(含90分),80分-90分为合格(含80分),80分以下为不合格。Р考评人员签字: 分管领导签字: